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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公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控股”)向新华百货除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537,876股,占新华百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0%,要约价格为18.6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9月6日。
2018年9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德”)通知,安庆聚德于2018年9月6日以自身持有的4,500,000股新华百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接受物美控股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接受要约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安庆聚德持有公司8,958,506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97%,安庆聚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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