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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回复关注函:工业大麻播种将推迟至清明后
4月3日晚间,顺灏股份(002565)披露了对深交所下发的有关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关注函的回复,并提示了该业务在政策、竞争、经营等方面风险。
据了解,此前因公司布局工业大麻业务,导致今年以来公司股价持续大幅上涨,受到资本市场关注,并引发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3月28日向下发关注函。该关注函表示,自2019年1月17日以来,顺灏股份股价涨幅较大,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并要求顺灏股份对多个问题做出说明,其中包括其四度布局工业大麻的相关事项。
针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在曲靖市种植工业大麻的相关进展,顺灏股份在回复表示,云南绿新工业大麻种植用地已与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第一期种植面积1000亩,已办结流转土地数量为935亩;本年度采用云麻7号种子进行种植,目前已签订种子购买协议且种植土地已翻地并做好了种植的准备工作。
由于当地近期天气干燥的原因,当地工业大麻播种日期延后,云南绿新原定3月份的播种亦未如期进行,预计亦将推迟于清明雨水后播种。其余包括项目用地及厂房建设、人员招聘和设备购置等工作均在有序进行。
其次,顺灏股份先后于2月20日、3月20日、3月26日分别对外披露了三项工业大麻领域布局事宜,对此深交所要求顺灏股份对上述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司方面阐述,根据BrightFieldGroup预计,全球大麻二酚(CBD)产业价值在2019年将达到57亿美元,到2021年将达到181亿美元。目前,工业大麻已被很多传统行业内大公司争相研究和探索。
同时,公司对在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包括国家政策、合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经营风险、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无法取得风险、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对外合作的相关风险等。
具体来看,在政策风险方面,回复中提及了: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以下简称“1961公约”)规定,工业大麻种植的用途限定于纤维质和种子,其他用途的大麻种植均被排除在外;我国作为《1961公约》的缔约国,应遵守公约规定。通知声明,我国目前从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和食品添加,各地要严格遵守规定。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禁毒部门要严把工业大麻许可审批关。
经营风险方面,种植和加工工业大麻及下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首次开展的经营项目,需要公司持续的资金投入和培育,相关业务的发展顺利与否、生产稳定性与否、产品是否达标、市场营销顺利与否等种种因素有可能造成无法达到预期结果的经营风险。
对外合作的相关风险方面,上海绿馨与云南汉素、汉麻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生效取决于合资公司能否取得公安禁毒部门《关于研发生产销售工业大麻电子烟类终端产品的批复》。截至回复日,合资公司尚未取得公安部门批准采购加工工业大麻花叶基料的核准文件,《合作协议》尚待生效,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谈及开展工业大麻业务的必要性,顺灏股份认为,根据发展战略,为了加快公司发展步伐,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及风险应对能力,公司在稳定真空环保镀铝纸及烟标业务的基础上,推进发展新材料、新型烟草制品、工业大麻等业务。
在遵守国内政策法规的同时,顺灏股份表示,由于目前全美范围内工业大麻已全面合法化,公司认为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借助美国地方优势产业政策,抓住国际市场对大麻二酚(CBD)等大麻提取物的需求。目前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LUXINHEMPGROUPINC.已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属地营业执照,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已汇入投资款150万美元。预计海外子公司将于三个月内营业,子公司短期内预计不会产生盈利。
同时,顺灏股份指出,因工业大麻布局而设立的其他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均处在成立初期,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月28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56亿元,同比增长5.49%,实现净利润1.01亿元,同比下降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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